发文机构 考古司 信息分类 行政审批,考古发掘,涉建项目
标题 国家文物局关于永泰城址保护范围内白银市景泰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的批复
发文字号 文物考函〔2024〕827号
成文日期 2024-06-26 00:00:00 发布日期 2024-06-27 00:00:00

国家文物局关于永泰城址保护范围内白银市景泰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的批复

2024-06-27

文物考函〔2024〕827号

 

甘肃省文物局:

《甘肃省文物局关于呈报白银市景泰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涉及永泰城址保护范围设计方案的报告》(甘文局发〔2024〕7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永泰城址保护范围内实施白银市景泰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

一、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涉及下挖工程的区域补充开展必要的考古勘探工作,工程方案应根据考古成果优化。

二、所报方案尚需做以下修改:

(一)补充对当地民居院落传统形制、现有功能和权属的分析,补充市政给排水管网及卫生间等基础设施的现状研究及位置详图。

(二)调整非文物建筑修缮工作思路,提出修缮导则和总体要求,并严格按照保护范围保护管理规定,控制建筑规模、高度与整体风貌。建议结合建筑保存现状和居民实际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修缮措施,避免千篇一律。

(三)明确整体修缮后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方向,尽量减少对文物本体及其环境的影响,避免过度开发,确保永泰城址的文化生态不受破坏。

(四)补充竖向设计,完善城内场地排水设计;补充外部市政管线接入城内时与城墙遗址的关系,根据需要制定相应保护措施;细化卫生间、垃圾箱、标识牌等新增设施的材质和规格。

三、修改完善后的项目方案和文物保护方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