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信息分类 涉建项目,行政审批
标题 国家文物局关于陈家祠堂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荔湾区公共管网完善工程的批复
发文字号 文物保函〔2024〕599号
成文日期 2024-05-16 00:00:00 发布日期 2024-05-16 00:00:00

国家文物局关于陈家祠堂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荔湾区公共管网完善工程的批复

2024-05-16

文物保函〔2024〕599号


 


广东省文物局:


《广东省文物局关于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陈家祠堂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荔湾区公共管网完善工程方案的请示》(粤文物审〔2023〕16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陈家祠堂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荔湾区公共管网完善工程。


一、对方案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一)优化设计方案。拟建管道距离陈家祠西侧围墙不得小于9米。保护范围内基槽开挖应使用人工方式,进一步明确“明挖施工”的技术要求,严格控制开挖断面尺寸。说明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开挖方式。


(二)细化保护措施。进一步分析并核实基槽开挖期间振动、沉降对西侧围墙的影响,应采取基槽支护等有效减缓措施,最大程度减少机械振动、地下水位变化等对文物建筑的影响。完善施工期间消防通道与游客组织等应急预案,确保文物安全。


(三)完善文本图纸。补充标示拟建管道与文物建筑的位置关系,并以多段剖面图清晰说明空间关系。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