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信息分类 涉建项目,行政审批
标题 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元寺建设控制地带内李建霞东院、西院民宅翻建项目的批复
发文字号 文物保函〔2024〕1789号
成文日期 2024-12-03 00:00:00 发布日期 2024-12-06 00:00:00

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元寺建设控制地带内李建霞东院、西院民宅翻建项目的批复

2024-12-06

文物保函〔2024〕1789号


 


河北省文物局:


《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呈报开元寺建设控制地带内李建霞东院、西院民宅翻建设计方案的请示》(冀文物字〔2024〕14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开元寺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李建霞东院、西院民宅翻建项目。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深化前期勘察。补充当地传统民居外观形式、材料、色彩等特征及环境风貌分析。说明翻建房屋始建年代、建筑面积、形制等内容。补充说明院落排水情况。


(二)优化设计方案,细化保护措施。优化建筑立面设计,可不限于原建筑形态,建议使用青砖等传统材料,调整优化门窗形式及材质设计,避免生硬,并取消仿古屋檐,尽可能与周边环境相协调。补充门窗洞口防雨构造设计。明确室内外高差、院落排水等设计。空调外机、水箱等设施应避让文物建筑主立面,并采取适当遮挡措施。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四、请你局指导当地人民政府,研究正定古城内相关区域的疏解措施,优化完善民居建筑翻改建的规划控制要求和技术导则,尽可能保存各时期有价值的建筑特征,新建建筑应重点控制其体量、高度、尺度、色彩和门窗洞口等,避免形成整齐划一的仿古街区。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