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 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机关政务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编制《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办办函〔2024〕1212号 | ||
成文日期 | 2024-12-20 10:21:48 | 发布日期 | 2024-12-30 10:21:54 |
办办函〔2024〕1212号
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档案局关于全面推行机关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的通知》(档函〔2022〕58号)要求,为加强局机关对直属单位档案工作的管理及指导,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国家文物局办公室计划在直属单位中全面落实机关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以下简称“三合一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12月13日,局办公室举办了档案三合一制度编制培训,请各直属单位依据会上发放材料,编制或修订本单位三合一制度,如有疑问,可与局档案室费淑玲老师沟通,联系电话:56792114。
二、请各直属单位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修改稿最终版报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将组织审核回复,各直属单位收到审核回复后,印发三合一制度并将正式版并抄报局办公室。
三、请各直属单位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送至局公文管理处郭昊君老师,联系电话:56792022。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