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 考古司 | 信息分类 | 涉建项目,行政审批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关于雍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宝鸡市凤翔区红薯智慧化冷链仓储物流基地项目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文物考函〔2024〕1870号 | ||
成文日期 | 2024-12-23 00:00:00 | 发布日期 | 2024-12-24 00:00:00 |
文物考函〔2024〕1870号
你局《关于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红薯智慧化冷链仓储物流基地项目涉及秦雍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的请示》(陕文物字〔2024〕20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秦雍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宝鸡市凤翔区红薯智慧化冷链仓储物流基地项目。
一、所报方案尚需做以下修改:
(一)在满足功能需求前提下,进一步缩减建筑规模,缩减冷藏车间体量,增加立面变化,弱化现有大体量建筑形式。
(二)适当压缩建筑间距,建筑布局向西北侧避让遗址保护范围,场内增加高大树木形成遮蔽,减少对遗址环境的视觉影响。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项目拟建区域开展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修改完善后的项目方案和文物保护方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