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 信息分类 | 涉建项目,行政审批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关于江汉关大楼、汉口近代建筑群、亚细亚火油公司汉口分公司旧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武汉关片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文物保函〔2024〕1606号 | ||
成文日期 | 2024-11-01 00:00:00 | 发布日期 | 2024-11-04 00:00:00 |
文物保函〔2024〕1606号
《湖北省文物局关于呈报武汉关片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请示》(鄂文物文〔2024〕3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江汉关大楼、汉口近代建筑群、亚细亚火油公司汉口分公司旧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武汉关片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加强历史研究和现状勘察。深入研究江汉关大楼等文物建筑及周边区域的价值内涵和特点,进一步厘清该区域的格局演变情况。
(二)优化设计方案,尽可能尊重原有历史环境,充分理解、尊重江汉关在该区域的主体地位,以及其与沿江大道的对景关系。优化广场设计,不宜形成相互割裂的三个单元,适当加强其整体性,整治效果应与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相协调。审慎论证设置下沉广场的依据及对该区域空间氛围的影响。地面铺装宜参考当地传统材料或周边已有的历史铺装,注意避免较强烈的反光。绿化植被应以当地树种为主。明确拟建广场和文物建筑周边地面的高程关系,补充交界处构造做法详图。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