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回家”,以归途为征途

  • 发布时间:2024-11-11
  • 信息来源:杭州日报
  • 作者:涂建敏

由意大利返还的56件中国文物艺术品日前回归祖国。该批文物艺术品主要为我国甘肃、青海、陕西等地的出土文物。其中,马家窑文化彩陶为研究中华文明起源和早期发展提供直接物质资料,汉代、唐代陶俑和元代陶兽则足以见证当时社会安定富足与开放包容。

文物“回家”,公众雀跃!追索非法流失境外文物是世界性难题,还面临着文物背景调查复杂、国际公约缺乏强制力等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全力推动此项工作进入全方位发展、多层次提高的崭新阶段:在国际公约框架下,与20余个国家就流失文物追索返还签署双边协议,建立合作机制;主导制定《敦煌宣言》,坚持呼吁历史流失文物应回归原属国,为完善文物返还国际秩序贡献中国方案。截至2024年11月,已实现48批次2113件/组文物艺术品回归祖国,包括圆明园虎鎣、秦公金饰片、皿方罍器身、曾伯青铜器等一大批珍贵文物从欧洲、北美、日本等地陆续返回。一次次文物“回家”,无不书写中国实践,彰显中国崛起。

这也见证多国之间文明互鉴、交流合作,让“四海之内,一心同归”成为大势所趋。以前文所述为例,这也是继2019年3月意大利返还796件中国文物艺术品后的又一次成功合作。那一次回归——早于2007年,意大利方面查获大量疑似非法流失的中国文物艺术品,中国方面迅速提供翔实文物鉴定意见和法律依据报告,正式提出返还要求。2014年,意大利法院做出有利于中方的判决。2019年初,这一批文物艺术品最终返回中国。

日前最新修订通过、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文物保护法》,着眼“保护第一”,明确提到:国家加强文物追索返还领域的国际合作。对于因被盗、非法出境等流失境外的文物,保留收回的权利,且该权利不受时效限制等。这当中,本身就包含两层意涵:其一,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是我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流散回归历程与国家治乱、民族兴衰密切相关,“得之不易,守之宜谨”。其二,以立法为推动,在国际法框架下,要综合运用好双边执法合作、外交谈判、捐赠返还等多种方式,持续促成文物返还。当文物流失渐成过去式,文物回归正在进行时,以此为起点,不断探索开启追索新征程,相信更多文物能够早日“回家”!



(《杭州日报》 涂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