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 信息分类 | 涉建项目,行政审批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关于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莲花池保护范围内莲花池公园及北广场改造提升项目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文物保函〔2024〕1465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9-30 00:00:00 | 发布日期 | 2024-10-09 00:00:00 |
文物保函〔2024〕1465号
《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在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莲花池保护范围及规划绿地范围内实施莲花池公园北广场改造提升项目的请示》(京文物〔2024〕110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莲花池保护范围内进行莲花池公园及北广场改造提升项目。
一、进一步深化完善所报方案。补充莲花池保护区划的具体管理规定。补充勘察睡莲池罩面现状做法。严格控制工程范围,不得超过现有平台边界。优化景观设计方案,调整北地块设计,取消花岗岩花台,建议采用自然形态地貌并避免中轴对称布局。进一步压减景观构筑物体量、高度。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