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信息分类 涉建项目,行政审批
标题 国家文物局关于青州真教寺建设控制地带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青州昭德古街保护范围内进行马家巷2号民居改造项目的批复
发文字号 文物保函〔2024〕145号
成文日期 2024-01-24 00:00:00 发布日期 2024-01-24 00:00:00

国家文物局关于青州真教寺建设控制地带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青州昭德古街保护范围内进行马家巷2号民居改造项目的批复

2024-01-24

文物保函〔2024〕145号


 


山东省文物局:


《山东省文物局关于在青州真教寺和青州昭德古街保护区划内进行民居改造项目的请示》(鲁文物呈〔2023〕8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青州真教寺建设控制地带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青州昭德古街保护范围内进行马家巷2号民居改造项目。


一、所报方案应补充评估利用原有厂房建筑改造的可能性。深化青州昭德古街街巷肌理、文物构成及建筑特色研究,进一步梳理拟建项目地块前期建设情况资料。参照周边现存建筑调整拟建项目体量、外观和屋面形式,压减连续立面的长度,严格控制高度,瓦面颜色、大门外地面铺墁等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不必限于仿古形式。补充施工期间针对临近建筑的必要防护措施。补充拟建项目与真教寺和青州昭德古街位置关系图。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