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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公示考古发掘资质单位的通知
发文字号 办考函〔2023〕416号
成文日期 2023-05-20 10:55:15 发布日期 2023-05-23 10:55:21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公示考古发掘资质单位的通知

2023-05-23

办考函〔2023〕416号

  

根据考古发掘资质评议会评议结果,国家文物局拟授予淮安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所、绍兴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河北师范大学、黑龙江大学、上海大学、浙江大学、浙大城市学院、湖北大学考古发掘资质。现予公示,公示期20天。有异议者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来信等形式向我局反馈意见,我局将依法予以核查、处理。

联 系 人:刘冉 张艺璇

电  话:010-56792086

传  真:010-56792133

电子邮箱:kaoguchu@ncha.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83号国家文物局考古司考古管理处

邮  编:100009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