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 信息分类 博物馆管理,行政审批
标题 国家文物局关于同意本溪市博物馆馆藏青铜时代上堡文化曲刃铜剑等2件一级文物修复事项的批复
发文字号 文物博函〔2023〕43号
成文日期 2023-01-17 00:00:00 发布日期 2023-01-18 00:00:00

国家文物局关于同意本溪市博物馆馆藏青铜时代上堡文化曲刃铜剑等2件一级文物修复事项的批复

2023-01-18

文物博函〔2023〕43号


 


本溪市博物馆:


你馆《关于本溪市博物馆馆藏一级文物保护修复的请示》(本博函〔2022〕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所报馆藏青铜时代上堡文化曲刃铜剑(总登记号:BX0394)、青铜时代上堡文化重圈鸟纹双钮铜镜(总登记号:BX0393)等2件一级文物修复事项。


二、请你馆联合有相关经验的单位,有针对性地组织编制保护修复方案,报辽宁省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后实施。应遵循最小干预原则,对局部“有害锈”处进行脱氯、缓蚀等处理,避免过多干预。修复时应建立详细的修复档案,撰写修复报告,并于修复结束3个月内,将修复报告和评估验收材料报我局备案。


三、修复后应加强文物预防性保护,按照青铜器文物保存环境相关要求,控制好文物保存、展示环境。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