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 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 | 信息分类 | 博物馆管理,行政审批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关于同意中国(海南)南海博物馆馆藏一级文物复制事项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文物博函〔2022〕785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8-26 00:00:00 | 发布日期 | 2022-08-26 00:00:00 |
文物博函〔2022〕785号
《中国(海南)南海博物馆关于复制清“舟史 船更流簿”手写本的请示》(南海博文〔2022〕3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所报馆藏一级文物清“舟史 船更流簿”手写本(总登记号:NH:004218)复制事项。复制数量1件,用于陈列展示。
二、复制过程中,请严格执行文物复制的有关规定,确保文物安全。
三、按照《文物复制拓印管理办法》,保存好相关技术资料,加强对复制品及文物数据安全的管理。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