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考古司 信息分类 涉建项目,行政审批
标题 国家文物局关于七里亭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江家山遗址保护范围内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的批复
发文字号 文物考函〔2022〕723号
成文日期 2022-08-11 00:00:00 发布日期 2022-08-15 00:00:00

国家文物局关于七里亭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江家山遗址保护范围内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的批复

2022-08-15

文物考函〔2022〕723号


 


浙江省文物局: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上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七里亭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江家山遗址保护范围内进行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的请示》(浙文物〔2022〕12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七里亭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江家山遗址保护范围内实施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


一、所报方案尚需做以下修改:


(一)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建议拟建项目在江家山遗址段全部在现状道路南侧拓宽,降低对江家山遗址的影响。


(二)应明确现状道路改扩建区域与8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位置关系,统筹考虑改扩建方案和文物影响。


(三)施工中涉及遗址段路基夯实工艺应采用特殊设计,禁止重型机械在遗址上作业,减少对地下遗迹影响。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项目拟建区域开展全面的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