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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文物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文物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文字号 文物科函〔2022〕574号
成文日期 2022-06-29 15:20:37 发布日期 2022-07-04 09:31:22

国家文物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文物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2022-07-04

文物科函〔2022〕5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和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实施新时代文物人才建设工程,培育大国工匠,保护传承优秀文化遗产,国家文物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将在山西省太原市举办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文物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保护文化遗产  弘扬工匠精神

二、大赛时间安排

大赛分省内选拔赛和全国总决赛两个阶段。

省内选拔赛时间安排在2022年6月至8月。

全国总决赛时间安排在2022年10月。

三、主承办单位

(一)各省选拔赛

省内选拔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等承办,形式自定。

(二)全国总决赛

主办单位:国家文物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

承办单位:山西省文物局、山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山西省总工会

四、比赛形式和内容

大赛分木作文物修复师、泥瓦作文物修复师、陶瓷文物修复师、壁画彩塑文物修复师、金属文物修复师、考古探掘工等6个项目,每个项目均设置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两个环节(具体比赛项目和规则详见附件1)。

五、参赛名额

(一)每人不得同时报名两个及以上项目。

(二)每项比赛各省(市、自治区)原则上可推荐2人参加,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参加2021年全国文物职业技能大赛的省(市、自治区)每项比赛可推荐3人参加。推荐人选应排出推荐顺序。

报名参加陶瓷文物修复师、壁画彩塑文物修复师、金属文物修复师比赛项目的,需提交独立修复完成的作品清晰照片(修复前、中、后照片各1张)。

(三)各省(市、自治区)可派领队1人。

六、参赛条件

(一)从事文物修复工作、考古工作的专业人员;设有文物保护、修复、考古专业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的师生。

(二)参赛选手须从事本专业3年以上(在校学生除外),年龄60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参赛选手须在文物保护修复、考古等领域具有优秀的专业技能。

(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以职工身份参赛。

七、奖项设置

大赛分别面向参赛选手和单位设置相应奖项,具体如下:

个人奖:各比赛项目均设立一等奖5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0名,按选手个人得分排序,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得分前5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可按程序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申报“全国技术能手”称号。获得大赛一等奖第一名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由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优先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团体奖: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授予组织工作出色的各有关省文物、人社、总工会等部门,颁发获奖证书。

八、报名要求

(一)请各省(市、自治区)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积极组织优秀选手参赛。有关报到、参赛事宜请关注后续通知。

(二)各省(市、自治区)按照要求组织填写《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文物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附件2),分别由选手所在单位和省级大赛组委会审核盖章。各省级大赛组委会填写《报名汇总表》(附件3),连同《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文物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组织工作报告(1000字以内)于2022年8月20日前统一寄送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同时将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大赛组委会审核确定参赛人员资格,于2022年9月10日前通知参加全国总决赛选手。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举办大赛,是加强全国文博系统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的重要举措。各省文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总工会要加强协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动员,扎实做好省内选拔工作。

(二)精心组织。要围绕大赛主题,从文物工作实际出发,精心设计比赛环节,在比赛中突出对从业人员工作理论和技能的考核,以赛促培、以赛促训,让更多优秀一线工作者脱颖而出。

(三)确保安全。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卫生、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大赛科学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四)加强宣传。要将宣传报道工作贯穿大赛始终,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全过程、多角度展现大赛主题和亮点,持续扩大大赛的影响力。

十、联系方式

国家文物局      董少君  010-5679200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王宇坤  010-84207445

中华全国总工会    艾 丹  010-68591743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山西省文物局)  刘 刚、马 月  0351-2027677

邮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北段13号

电子邮箱:sxswwjrsjyc@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文物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比赛项目及规则

附件2.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文物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

附件3.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文物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报名汇总表


 

 

 

 

国家文物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