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 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 | 信息分类 | 博物馆管理,行政审批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关于同意陕西历史博物馆馆藏一级文物复制事项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文物博函〔2022〕613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7-14 00:00:00 | 发布日期 | 2022-07-18 00:00:00 |
文物博函〔2022〕613号
你馆《关于陕西历史博物馆为“二二工程”复制三彩载乐骆驼俑等两件文物的请示》(陕历博字〔2022〕3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所报馆藏唐三彩载乐骆驼俑(总登记号:SH000006)和唐鎏金铁芯铜龙(总登记号:SH000894)等2件一级文物的复制事项。复制数量各1件,用于陈列展示。
二、应采用3D打印制模方式无损复制文物,尽量减少材料收缩造成的误差,提高复制精度。复制过程中加强对文物提用场所环境的控制,确保文物安全。
三、按照《文物复制拓印管理办法》,保存好相关模具与技术资料,加强对复制品及文物数据安全的管理。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