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构 |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 信息分类 | 保护工程 |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内容变更的函 | ||
| 发文字号 | 办保函〔2022〕448号 | ||
| 成文日期 | 2022-05-30 14:08:36 | 发布日期 | 2022-06-13 14:08:40 |
办保函〔2022〕448号
河北省文物局:
《河北省文物局关于申请变更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请示》(冀文物字〔2022〕69号)收悉。
经研究,我局同意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的单位地址由“河北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变更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靶场街29号”。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请你局通知申请单位通过邮寄方式换领证书。
请你局指导督促资质单位按照我局《关于上线试运行全国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数据库和甲、一级资质单位在线管理系统的通知》(文物保函〔2019〕1253号)要求,尽快完成数据库填报工作,所报信息经审核通过后,甲、一级资质单位的信息变更须通过在线管理系统申请办理。
专此函达。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