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构 | 考古司 | 信息分类 | 涉建项目,行政审批 |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关于杜陵保护区划内国家高速公路包茂线(G65)曲江至太乙宫段改扩建项目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文物考函〔2022〕1187号 | ||
| 成文日期 | 2022-11-10 00:00:00 | 发布日期 | 2022-11-10 00:00:00 |
文物考函〔2022〕1187号
你局《关于上报国家高速公路包茂线(G65)曲江至太乙宫段改扩建工程选址及设计方案的请示》(陕文物字〔2022〕14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杜陵保护区划内实施国家高速公路包茂线(G65)曲江至太乙宫段改扩建项目。
一、所报方案尚需作以下修改:
(一)优化设计方案,进一步论证在现状道路远离遗址侧拓宽以及降低新建道桥高度的可行性,加强杜陵与道路之间的绿化带建设,减少对文物景观视觉影响。
(二)明确已发现文物的保护措施,细化紧邻文物段的建设边界、路基工程、边沟排水等做法,严格控制工程强度和扰动范围。补充文物保护预案和竣工后环境地貌恢复措施。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项目拟建区域开展全面的考古发掘工作。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