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文物保护与考古司 信息分类 涉建项目,行政审批
标题 国家文物局关于南京城墙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龙脖子段局部水害治理项目的批复
发文字号 文物保函〔2022〕31号
成文日期 2022-01-14 00:00:00 发布日期 2022-01-18 00:00:00

国家文物局关于南京城墙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龙脖子段局部水害治理项目的批复

2022-01-18

文物保函〔2022〕31号


 


江苏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南京城墙龙脖子段局部水害治理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苏文物保〔2021〕64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南京城墙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龙脖子段局部水害治理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深化前期研究。补充拟建范围内的必要考古工作;进一步完善富贵山北坡区域汇水研究;施工振动评估应参考南京城墙已完成振动限值测定段落的相关指标。


  (二)优化设计方案。考虑在富贵山北坡增设必要截水沟,尽可能减少临近城墙段落的汇水面积;城墙内地表积水处粘土换填时应合理控制深度,并与城墙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进一步核算明挖段支护强度,完善支护措施;顶管段应注意控制顶进速度及轴向偏移,做好过程监测;补充后期环境修复方案,确保与文物及周边景观风貌相协调。


  (三)完善施工要求。完善施工期间必要的监测、防护及应急预案,严格控制施工振动、土体挤压对文物的影响,妥善处理废弃物,确保文物安全。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