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文物保护与考古司 信息分类 保护工程,行政审批
标题 国家文物局关于卢沟桥77号望柱、石狮修缮工程设计变更意见的函
发文字号 文物保函〔2021〕890号
成文日期 2021-08-25 22:29:06 发布日期 2021-08-27

国家文物局关于卢沟桥77号望柱、石狮修缮工程设计变更意见的函

2021-08-27

文物保函〔2021〕890号


 


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卢沟桥77号望柱、石狮修缮工程设计变更的请示》(京文物〔2021〕97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设计变更方案。


  一、所报方案尚需做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补充铁销键防锈材料的设计内容。


  (二)工程实施前增加传统材料、工艺粘接实验,比较变更设计方法与石材焊药粘接加铁活方案效果。


  (三)环氧树脂注入加固材料会对相邻层理面产生拉应力,须钻孔加入钢筋,但实施时要对锚头做好做旧协调处理。


  二、具体方案由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修改、完善并经你局批准后实施。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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