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文物保护与考古司 信息分类 涉建项目,行政审批
标题 国家文物局关于玉皇庙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环境整治项目设计方案意见的函
发文字号 文物保函〔2021〕517号
成文日期 2021-05-27 00:00:00 发布日期 2021-06-06

国家文物局关于玉皇庙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环境整治项目设计方案意见的函

2021-06-06

文物保函〔2021〕517号


 


山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府城玉皇庙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晋文物〔2020〕16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玉皇庙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环境整治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补充完善现状勘察。补充说明原有管理服务用房及停车场的规模、体量和该项目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二)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新晋路应避让保护范围,尽可能远离文物建筑;进一步弱化南入口台阶和广场尺度感,优先采用当地传统材料;明确东侧疏林草地实施内容及规模;补充边坡陡坎支护加固具体位置及工程做法;文物建筑周边乔木种植应注意避免根系生长对地基的影响。


  (三)应完善相关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及运营期间严格控制振动、扬尘等对文物建筑的影响。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