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 文物保护与考古司 | 信息分类 | 涉建项目,行政审批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关于武侯祠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三国文化研究展示中心改造提升项目意见的函 | ||
发文字号 | 文物保函〔2021〕350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4-05 14:12:05 | 发布日期 | 2021-04-06 |
文物保函〔2021〕350号
四川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在武侯祠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三国文化展厅、文物库房及“全国三国文化研究中心”科研交流中心改造提升项目的请示》(川文物〔2021〕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武侯祠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三国文化研究展示中心改造提升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进一步优化设计。应基于《武侯祠保护规划》,将部分功能调整至其他区域,并核减建设规模;和畅园园林部分应予以保留;应以武侯祠文物建筑空间序列、尺度和氛围为参考,进一步优化拟建建筑的尺度、外观、空间和构造节点设计,确保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应适当呼应场地周边轴线及路网,局部调整建筑平面布局;屋顶坡度应与周边建筑基本一致。
(二)细化施工方案。明确建构筑物的拆除方式、场地清理措施,补充完善文物本体防护措施,进一步降低工程施工对文物本体的影响;补充相关应急预案。
(三)进一步加强文物影响评估的针对性。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机构对项目区域做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必要的考古发掘。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