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 革命文物司 | 信息分类 | 革命文物,行政审批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关于“中美合作所”集中营旧址红色旅游系列景区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工程意见的函 | ||
发文字号 | 文物革函〔2021〕228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3-03 08:47:31 | 发布日期 | 2021-03-08 |
文物革函〔2021〕228号
重庆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美合作所”集中营旧址保护范围内实施红色旅游系列景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建设工程的请示》(渝文物〔2021〕1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实施“中美合作所”集中营旧址红色旅游系列景区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工程。
二、充分考虑新建配套设施的实用性及与周边建筑的协调性,优化建设项目外形设计。补充坡面屋顶垃圾站设计比选方案。
三、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对所报项目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加强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落实施工期间文物影响监测措施,确保文物安全。施工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工并研提调整方案。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