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文物保护与考古司 信息分类 通知公告,考古发掘
标题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公示考古发掘资质单位的通知
发文字号 办保函〔2021〕1234号
成文日期 2021-12-27 12:53:39 发布日期 2021-12-27 12:52:42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公示考古发掘资质单位的通知

2021-12-27

办保函〔2021〕1234号

 

根据考古发掘资质评议会评议结果,国家文物局拟授予常州市考古研究所、太原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泉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考古发掘资质。现予公示,公示期20天。有异议者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来信等形式向我局反馈意见,我局将依法予以核查、处理。

联 系 人:胡传耸  吕佳昕

电    话:010-56792087

传    真:010-56792133

电子邮箱:kaoguchu@ncha.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83号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考古处

邮    编:100009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