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文物保护与考古司 信息分类 世界遗产,行政审批
标题 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建设控制地带内欣杨道(柳霞路—京福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
发文字号 文物保函〔2021〕1361号
成文日期 2021-12-01 16:00:00 发布日期 2021-12-03 19:19:08

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建设控制地带内欣杨道(柳霞路—京福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

2021-12-02

文物保函〔2021〕1361号

 

天津市文物局:

  《天津市文物局关于在大运河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欣杨道(柳霞路—京福公路)工程的请示》(津文物发〔2021〕2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大运河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欣杨道(柳霞路—京福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完善意见:

  (一)优化拟建道路与大运河之间的景观设计,适当增加大运河文化元素。补充拟建护坡挡土墙绿化措施。

  (二)深化施工组织方案,完善施工和运营期间的大运河文物本体监测、防护措施、水质污染防范措施、相关应急预案以及施工结束后的环境修复措施。

  (三)后期如需建设御河道泵站,需编制设计方案,按程序另行报批。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机构对拟建项目相关区域做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必要的考古发掘。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全面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要求,并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