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文物保护与考古司 信息分类 涉建项目,行政审批
标题 国家文物局关于西汉帝陵—景帝阳陵建设控制地带内西安市高陵区天境一期住宅建设项目的批复
发文字号 文物保函〔2021〕1414号
成文日期 2021-12-16 16:00:00 发布日期 2021-12-18 00:58:25

国家文物局关于西汉帝陵—景帝阳陵建设控制地带内西安市高陵区天境一期住宅建设项目的批复

2021-12-16

文物保函〔2021〕1414号

 

陕西省文物局:

  《关于西安市高陵区天境一期住宅项目相关事宜的请示》(陕文物字〔2021〕15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西汉帝陵—景帝阳陵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西安市高陵区天境一期住宅建设项目。

  一、根据保护规划管理控制要求,进一步优化平面布局,建议弱化建筑体量感、视觉压迫感;严格按照建设控制地带要求,核定建筑高度、外观色调,建设内容应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和用地规划指标;场地周边适当增加乔木绿化,降低新建建筑的景观影响。严格控制工程范围和施工强度,做好施工中的文物保护工作,确保文物安全。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项目拟建区域进一步开展全面的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五、请你局督促西安市人民政府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工作,适时修编汉阳陵保护规划,全面评估已批复文物保护规划实施效果,及时吸纳最新考古研究成果,科学确定保护区划和管理规定,妥善解决文物保护利用与城市发展建设的关系。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