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 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 | 信息分类 | 通知公告,博物馆管理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21年度全国非国有博物馆馆长培训班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办博函[2021]979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9-30 10:31:04 | 发布日期 | 2021-10-11 10:20:04 |
办博函[2021]9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
为加强全国非国有博物馆人才队伍建设,我局委托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于近期在广东省深圳市举办2021年度全国非国有博物馆馆长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1年10月19日至25日(19日全天报到)
(二)培训地点:宜尚PLUS酒店(深圳会展中心店)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0号同心大厦(南门)
二、课程设置
《中国非国有博物馆事业发展与展望(暂定名)》《博物馆规划与运营管理》《博物馆职业道德》《博物馆藏品管理与保护》《博物馆教育》《博物馆陈列展览的策划与实施》《博物馆文创与开发经营》《博物馆新媒体技术发展与运用》《博物馆的安全和风险防范》《博物馆评估》等。
三、培训对象
非国有博物馆馆长。由省文物局推荐产生,推荐原则:
(一)已在文物行政部门备案的非国有博物馆;
(二)具有主管博物馆工作两年以上经历;
(三)未参加过我局举办的前十期培训班。
原则上每省(区、市)推荐1名,山东、浙江、河南、安徽、陕西、江苏、广东、四川等非国有博物馆数量较多的省份,不超过3名。
四、培训费用
培训期间食宿费用由我局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本次培训班不接收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教师、学员参加。低风险地区学员报到前3天,由所在单位组织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参加培训。核酸检测报告、《学员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由学员报到时交至培训工作组。
(二)学员入学时,须无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泻、头疼等症状,且14天内无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
(三)若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培训时间调整,我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通过电话告知学员本人。
六、报名方式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组织省内有关非国有博物馆统一报名,并于10月12日17时前将报名表(加盖省文物局公章)扫描后电子版发至报名联系人邮箱。
(二)报名学员请于10月19日报到时将2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交报到处工作人员,供制作培训证书使用。
培训工作联系人:刘 妍(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
联系方式:010—84849892
报名联系人:陈文思
联系方式:18124604590
电子邮件:1551767963@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