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 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 | 信息分类 | 博物馆管理,行政审批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喀什地区博物馆馆藏唐石膏浮雕伎乐菩萨像等4件一级文物修复计划意见的函 | ||
发文字号 | 办博函〔2020〕1167号 | ||
成文日期 | 2020-12-30 12:50:37 | 发布日期 | 2021-01-04 |
办博函〔2020〕1167号
喀什地区博物馆:
你馆《关于修复馆藏一级文物的请示》(新文物发〔2020〕2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不同意所报唐石膏浮雕伎乐菩萨像(总登记号:KS000035)、唐石膏浮雕天王踏鬼像(总登记号:KS000036)、唐石膏浮雕象头(总登记号:KS000040)、唐石膏浮雕佛说法图墙砖(总登记号:KS000045)一级文物修复计划。具体意见如下:
一、从提供的资料来看,对文物主要病害判断基本准确,现有病害比较稳定,没有明显病变迹象,保护修复必要性不足,暂不同意以上项目立项。
二、加强对上述文物的监测,如出现影响文物稳定保存的病变,根据实际需要再申请保护修复。
三、按照石膏质文物保存环境相关要求,对文物保存环境进行控制,确保文物安全。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