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构 | 文物保护与考古司 | 信息分类 | 保护工程,行政审批 |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长安华严寺塔建设控制地带内黄土崩塌治理项目意见的函 | ||
| 发文字号 | 办保函〔2021〕79号 | ||
| 成文日期 | 2021-01-25 15:29:01 | 发布日期 | 2021-01-30 |
办保函〔2021〕79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华严寺建设控制地带内黄土崩塌治理工程方案的请示》(陕文物字〔2020〕12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不同意在长安华严寺塔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黄土崩塌治理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补充评估该项目对文物的影响。进一步明确长安华严寺塔的现行法定保护区划、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客观评估拟实施项目的开挖、振动、粉尘等对文物本体的影响,重点评估拟采取的工程措施对文物景观环境的影响,明确评估结论和相关建议。
(二)完善现状勘察,调整优化设计方案。补充场地现状的详细勘察和记录;进一步校核边坡的稳定性,应注意区分滑坡和崩塌两种不同病害类型,加强工程措施的针对性;所报方案将对长安华严寺塔周边环境造成重大变化,应予调整,优先考虑现状加固坡体底部,上部适当削坡,并补充细化外观处理措施,基本保持与周边环境的协调。
(三)加强文物防护措施。补充完善施工期间对文物本体的专项技术监测、防护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文物安全。
二、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另行报批。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