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文物报》创刊35周年,我作为报社首批通讯员,35年来一直关注着报社的发展。无论是我在工作岗位时还是现在退休在家,《中国文物报》都是我必读的报刊,她让我及时了解到文物事业发展的方向,文物工作整体布局,文博单位改革思路……纵观文物事业发展的风云变幻。
20世纪80年代,北京市与河南省之间经常开展文物交流活动,在一次交流中,得知河南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河南省文化厅创办了《文物报》,这张报纸初创时只有四开四版,但她是文物界创办的第一份文物专业报纸,虽然是由河南省创办,主要报道本省的文物工作,但是对其他省市文物工作的成果、经验也纳入报道。我有幸在这次交流中结识了主编武志远先生,他文人气质,虽不善高谈阔论,但所言都很有见地。通过交谈我知道他在任主编前是从事多年考古工作的专业人员,当时我在北京市文物局负责宣传工作,我们对当时全国文物工作的状况,推动文物发展的关键点等都有一致的见解,于是我们相约今后加强联系,为推动文物宣传工作尽自己的微薄之力。1987年10月1日,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文物报》更名为《中国文物报》。由国家文物委员会主办,国家文物局代管。1990年1月1日 ,《中国文物报》在北京出版发行。报社迁京后,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彭卿云兼任《中国文物报》总编辑、社长。记得中国文物报社初建时办公条件非常简陋,租赁了北京交道口中学的几间教室,编辑记者挤在一起,部门分工也不十分明确,采、编、发,只要有活大家一起干。1990年《中国文物报》正式发行了。当我收到第一期《中国文物报》时,心里充满了激动与感动。激动的是我们终于有了全国正式发行的文物专业报刊,虽然她还是一棵刚刚出芽的嫩苗,但是我们都期盼着她茁壮成长,早日长成一棵参天大树,全国的文物工作者在这棵大树下可以尽情地交流、切磋、互学互长。感动的是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一批名牌大学的高才生进入报社,他们吃苦耐劳,热情洋溢,为办好报纸尽心竭力、无怨无悔。
记得报社初创时期,十分重视发挥地区文物工作者的作用,在人员紧张的情况下,有几位同志专事联络工作,并建立了一支通讯员队伍,各省文化委员会都派人参加,我也是《中国文物报》的第一批通讯员。当时,为了提高通讯员的能力,报社经常开展通讯员培训,请文物专家为大家授课,我记得博物馆学专家、古建筑学专家、文物专家罗歌、苏东海、罗哲文、谢辰生先生等都出席过通讯员培训会,为大家传授文物知识,指导大家写好宣传报道。为促进报纸的发行,报社经常召开会议,与各省市基层文物工作者共议报刊选题,力求把报纸办成急文物基层所急,满足文物基层所需的专业报刊。在报社的指导下,首批通讯员对文物事业的站位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对国家文物政策理解更全面、更深入,许多人后来成为各省文化委员会、省文物局的领导干部。当初报社的许多年轻记者、编辑经过在报社的磨炼,后来成为国家文物局及局直属单位的领导同志。但是在建社之初报社与通讯员们建立起来的友谊,没有因为时间的推移、职位的升迁而发生变化,直到现在偶尔还能遇见当年报社的小伙子们,如解冰、张自成、何洪、段国强等,虽然他们现在有的已经两鬓添霜,但我们的友谊之树依然常青。
35年来《中国文物报》一直是文物理论研究的前沿、文物工作的助推器。1995年起我在北京市文物局负责法制工作。当时正是改革开放大发展的阶段,文物事业也不可能置身其外,特别是北京,作为全国的文化中心,非国有博物馆的建立,文物市场的兴起,都是以前文物法律法规不曾涉及的领域,为了使地区文物事业有序发展,制定地方法规势在必行。地方立法不仅要做出适应本地文物发展的规定,同时还不能违背文物法律的基本原则。1995年北京市启动了《北京市博物馆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在立法调研中对非国有博物馆的设立、登记、开放、藏品管理、处置文物、注销登记等都需要广泛讨论,严密论证,谨慎决定。对这项工作中的开展《中国文物报》给予极大的支持,及时发表我们撰写的有关立法理论研究的文章,对我们把握不准的问题,开辟讨论园地,集思广益,经过几年的推进,2000年《北京市博物馆条例》正式颁布,全国第一部博物馆专项地方法规得以完成,《中国文物报》功不可没。之后,北京市因文物保护的需要,把《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关于划定长城临时保护区的通知》《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办法》列入立法计划,在立法调研的过程中,《中国文物报》都给予了极大的帮助,才使我们准确把握住国家保护文物政策,及时出台了有利于文物保护、有利于文物发展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经过30多年的发展,中国文物报社已经成为全国文博领域权威媒体单位,目前拥有“一报两刊两网四品牌活动五微一户外媒体一产品群”的工作格局,采编人员也是兵强马壮。当年我心中的幼苗已经成材,希望报社的同志仍然像当年创刊时期那群年轻人那样意气风发,继续办好这份文物专业报。(孙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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