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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办博函〔2020〕496号
成文日期 2020-06-19 14:27:15 发布日期 2020-06-23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6-23

办博函〔2020〕4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各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文物保护行业标准化建设,我局决定开展2020年度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详见《2020年度文物保护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附件1)。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具有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工作经验和基础的文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相关企业。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基础,并熟悉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有1项及以上文物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逾期且未提交标准送审稿的,不得申报。

三、项目经费

我局补助经费原则不超过15万元/项,鼓励项目申报单位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四、项目周期

标准制修订项目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五、组织单位

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和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文标委)秘书处作为本次申报工作的组织单位。

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有关单位项目申报书的审核推荐工作;文标委秘书处负责国家文物局直属单位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等下属有关单位项目申报书的审核推荐工作。

各组织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六、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单位填写《文物保护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申报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经相关组织单位审核后,将《文物保护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一式7份)和《申报基本情况表》(一式1份)寄送至文标委秘书处。其中,《文物保护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意见”“组织单位推荐意见”处应签署明确意见,并签字(签章)、盖章。

电子版《文物保护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申报基本情况表》发送至文标委秘书处电子邮箱,邮件标题为“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组织单位名称”。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  峰、孔祥芝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高原街2号

邮    编:100029

电    话:(010)84652156、(010)56792016

电子邮箱:wbwmsc@cach.org.cn

八、其他事项

本通知及附件同时在国家文物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 www.ncha.gov.cn)上发布,方便申报单位查询和下载。

 


1.2020年度文物保护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2.文物保护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模板)

3.申报基本情况表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