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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文物局关于馆藏一级文物保护管理、陈列展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 文物博发〔2020〕3号
成文日期 2020-01-20 12:45:40 发布日期 2020-01-20 12:43:08

国家文物局关于馆藏一级文物保护管理、陈列展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0-01-20

文物博发〔2020〕3号

  

根据《国家文物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和《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馆藏一级文物保护管理、陈列展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12月,国家文物局抽选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贵州省、云南省的19家博物馆进行了馆藏一级文物保护管理、陈列展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时间、检查对象

(一)2019年12月3-4日,检查对象:首都博物馆、民族文化宫博物馆、北京艺术博物馆、北京文博交流馆。

(二)2019年12月10-14日,检查对象:贵州省博物馆、贵州省民族博物馆、王若飞故居纪念馆、云南省博物馆、昆明市博物馆、云南陆军讲武堂历史博物馆、曲靖市博物馆、沾益区博物馆。

(三)2019年12月17-20日,检查对象:浙江省博物馆、杭州博物馆、嘉兴博物馆、嘉兴南湖革命纪念馆、上海博物馆、中共一大会址纪念馆、上海历史博物馆(上海革命历史博物馆)。

二、检查事项

(一)馆藏一级文物建档备案;

(二)馆藏一级文物修复、复制、拓印;借用、调拨、交换等事项报批与备案;

(三)陈列展览审批与备案。

三、检查方式

(一)听取检查单位馆藏一级文物保护管理、陈列展览管理情况汇报。

(二)检查藏品总登记账、一级文物档案及相关报批、备案材料;检查陈列展览相关审批、备案材料。

(三)检查博物馆库房和展厅,现场随机抽选馆藏一级文物,查看账物相符及保管情况。

四、检查结果

(一)基本情况

各单位如实汇报管理情况,提供各项材料,配合实地查验等要求,顺利完成检查工作。

1.各单位均在普查登录平台上登录了馆藏一级文物数据,并建立了馆藏一级文物藏品档案。

2.检查组现场随机抽取的馆藏一级文物均账物相符,保管状况良好。

(二)存在问题

1.首都博物馆、民族文化宫博物馆、贵州省民族博物馆等单位多年未开展文物定级工作,贵州省博物馆、贵州省民族博物馆、云南省博物馆等单位藏品档案未及时更新,未补充动态变化记录。

2.北京艺术博物馆、北京文博交流馆、浙江省博物馆、王若飞故居纪念馆、沾益区博物馆等单位库房条件较差,柜架、囊匣等保存设施和温湿度控制等环境调控设备尚不能完全满足文物保护要求。

3.曲靖市博物馆、嘉兴南湖革命纪念馆、中共一大会址纪念馆等单位新定级文物未向文物行政部门备案,贵州省博物馆、云南省博物馆、沾益区博物馆等单位举办陈列展览前或出境展览结项后未及时备案,首都博物馆、贵州省博物馆等单位存在借用馆藏一级文物备案不及时等情况。

五、后续工作

(一)积极整改

1.各单位应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举一反三,完善相关制度,切实提升文物保护和陈列展览管理水平,确保文物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

2.检查组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总结分析,查找原因,明确责任并予以处理。

(二)加强管理

1.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文物收藏单位要健全馆藏一级文物保护管理制度,有计划开展文物定级工作,规范文物建档备案,对已建档文物做好动态跟踪与记录。

2.各文物收藏单位要加强对馆藏文物的日常保护管理,加大文物预防性保护和数字化保护利用力度,不断改善文物收藏保管条件。切实履行文物修复、复制、拓印审批和借用、交换、调拨备案程序,确保文物安全。

3.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文物收藏单位要依法履行国内展览备案要求,规范出境展览报审程序,并及时完成相关材料的总结备案。

特此通报。

 

 

 

国家文物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