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构 | 文物保护与考古司 | 信息分类 | 涉建项目,行政审批 |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关于南京城墙建设控制地带内金城花园雨污分流项目意见的函 | ||
| 发文字号 | 文物保函〔2019〕1305号 | ||
| 成文日期 | 2019-12-17 16:12:45 | 发布日期 | 2019-12-22 |
文物保函〔2019〕1305号
江苏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南京城墙建设控制地带内南京鼓楼区西北护城河流域金城花园等片区雨污分流工程——金城花园雨污分流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苏文物保〔2019〕18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南京城墙建设控制地带内南京鼓楼区西北护城河流域金城花园等片区雨污分流工程——金城花园雨污分流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应开展必要的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明确拟施工区域的地下文物分布情况,如有重要发现,应及时调整设计方案。
(二)进一步深化基坑开挖施工方案;细化雨水排水管道穿越城墙涵洞排入护城河及直排入护城河的排水方式及排水口设计,做好涵洞处散水及防水处理;细化城墙保护措施,靠近城墙区域的管沟开挖应注意保护好城墙基础。
(三)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布置施工进出场通道、料场、渣土堆放地;进一步细化城墙监测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文物安全。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