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 信息分类 全国人大建议
标题 国家文物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227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文物博函〔2019〕630号
成文日期 2019-07-08 14:26:39 发布日期 2019-11-20

国家文物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227号建议的答复

2019-11-20

文物博函〔2019〕630号

  

宋亚平等2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揭秘柴窑应由国家层面的科学认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中国古陶瓷研究领域,对于某一瓷器窑系的认定,无不是通过长期深入的考古和文献研究、系统详实的实物鉴定等学术研究活动而逐渐积淀形成的广泛社会共识,这其中包含着大量的资料收集、基础研究及观点提炼等工作,也需要研究者秉持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研究态度。

近年来,“柴窑”及其窑址等学术问题在中国古陶瓷研究领域受到关注,部分机构与民间力量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与研究,但目前仍无法确定其准确窑址和相关实物,出现的一些观点由于依据不充分,尚未引起学术界广泛讨论及跟进研究,未能形成广泛社会共识。

我局将继续指导有关方面做好考古发掘及文物鉴定基础研究工作。一是在日常考古工作中做好窑址调查。二是加强相关地区窑址等考古发掘资料的整理研究与出版,做好新资料的公布。三是推动文物鉴定学科发展,促进相关学科参与综合研究,为文物鉴别、研究、保护、利用等提供有力的学术支撑。四是支持开展文物鉴定的科技攻关,逐步建立完善文物科技鉴定体系。五是鼓励文博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力量在学术范围内开展讨论,推动“柴窑”及其窑址等学术问题的研究。

感谢你们对文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文物局 

2019年7月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010-56792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