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 文物保护与考古司 | 信息分类 | 全国人大建议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137号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国家文物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137号建议的答复 | ||
成文日期 | 2019-07-10 10:25:00 | 发布日期 | 2019-11-20 |
文物保函〔2019〕679号
潘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桐城文化保护传承的建议”已交由我局、文化和旅游部、发展改革委、中央党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分别办理,现就支持桐城文物保护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事项答复如下。
桐城是清代文坛重要的散文流派“桐城派”主要代表人物戴名世、方苞等的故乡,作为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遗存十分丰富。现有不可移动文物506处,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02处、登记不可移动文物391处,另有历史建筑175处。古城格局以文庙为中心,现存不可移动文物及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街巷风貌保存较好,传统格局基本完整。2009年桐城市提出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我局高度重视桐城市文物保护工作,积极支持桐城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2012年,我局指导桐城市整合文物博物馆资源,经报国务院批准设立安徽中国桐城文化博物馆,系统展示桐城历史文化。2013年,国务院公布桐城文庙、张廷玉墓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4年以来,我局支持桐城文庙的保护规划和文物本体维修保护、安防、消防和防雷保护性设施建设等文物保护项目,中央财政下拨文物保护专项资金632万元,为完善桐城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基础,2018年3月,我局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对桐城市进行了评估考察,提出改进工作的指导意见。2019年,我局联合中宣部等部门将桐城市列入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的鄂豫皖片区分县名单,积极推进桐城革命文物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联合住建部进一步加强对桐城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指导,并支持桐城市以申报为契机,不断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大力提升文物保护利用管理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督促桐城市人民政府切实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加强文物保护和古城保护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明确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要求和管理措施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规范历史建筑、不可移动文物的公布,厘清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双重身份,健全“四有”档案,完善协同联动工作制度,夯实文物保护基础工作,确保文物安全。
二是指导桐城市强化对桐城文物保护利用的统筹规划。将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纳入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做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和名城保护规划的衔接,加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修缮和周边环境整治力度,积极探索多样化的文物建筑活化利用方法途径,深入挖掘桐城文物的丰富内涵,有效促进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传播。
三是指导安徽中国桐城文化博物馆围绕名城博物馆的主题定位,不断加强相关实物资料的系统收集研究和保护,加强人才储备,提高博物馆的文物保护、收藏研究能力,提升陈列展览、社会教育和服务水平。
四是继续对桐城市的文物修缮、考古发掘等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加强指导,并积极协调中央财政给予资金支持。
感谢您对文物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国家文物局
2019年7月1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010-56792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