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文物保护与考古司 信息分类 通知公告,保护工程
标题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文物保发〔2019〕3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1-28 09:30:57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的通知

2019-01-28

文物保发〔2019〕3号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长城保护总体规划》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