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 文物保护与考古司 | 信息分类 | 保护工程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关于国立蒙藏学校旧址保护规划的意见 | ||
发文字号 | 文物保函[2018]322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8-04-13 |
文物保函〔2018〕3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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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审北京〈国立蒙藏学校旧址保护规划〉的请示》(京文物〔2017〕133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规划。
二、对该规划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历史研究,梳理国立蒙藏学校历史格局演变过程,在此基础上明确文物构成。?
(二)深化文物现状评估。分类细化文物本体保存现状评估,明确评估结论,补充针对本体的安全性评估;补充文物建筑及非文物建筑的使用功能现状评估;深入评估后期使用过程中的拆改行为对国立蒙藏学校格局造成的影响;进一步评估地下人防工程对文物的影响。
(三)根据对历史格局的梳理,进一步调整保护区划。建议取消一类建设控制地带,将该区域划入保护范围;适当扩大建设控制地带范围,最大限度保护文物环境风貌。
(四)完善专项规划。进一步细化文物本体保护措施,加强措施针对性;明确对地下人防工程进行加固或改造的具体措施,充分论证其空间利用的可行性;结合对文物历史格局的分析,综合考虑保护管理功能安排的需求,进一步推敲院落内非文物建筑的整治方式,对原格局扰动较严重的非文物建筑建议拆除;明确文物展示利用定位,对文物建筑的利用方式提出相应要求。
(五)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文本,规范规划图纸。
三、请你局指导组织规划编制单位,按照上述意见,对规划进行必要修改和完善后,于15个工作日内将经你局核准的规划文本图纸及相关电子档案等材料报我局备案。
四、请你局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的要求,将经我局备案的国立蒙藏学校旧址保护规划报请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并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将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总体规划,积极组织有关部门逐步实施。
五、规划中涉及的文物保护与展示、环境整治、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实施前应按程序报批。
六、请你局指导和协调地方人民政府在保护规划的指导下,进一步做好国立蒙藏学校旧址文物的各项保护、管理工作,切实保护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安全,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专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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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文物局
?????????????????????????????????????????????????????????????????????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