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 文物保护与考古司 | 信息分类 | 考古发掘 |
标题 | 关于乾陵展示提升工程立项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文物保函[2017]764号 | ||
成文日期 | 2017-04-14 17:02:20 | 发布日期 | 2017-04-26 |
?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乾陵大遗址展示提升工程立项的请示》(陕文物字〔2017〕2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乾陵陵园、永泰公主墓、章怀太子墓及懿德太子墓展示区标识系统提升工程立项,暂不同意开展石刻、大型壁画、唐三彩、彩绘陶俑的展示提升工程立项。
二、在工程方案编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应坚持最小干预原则,做好总导览图、路标指示牌和文物解说牌的展示提升,合理调整展示路线,注意控制工程规模、范围和强度,避免过度展示。
(二)加强前期勘察、评估和研究,客观评估现有标识系统展示效果,明确展示提升需求和目标,加强遗址价值内涵的阐释研究,为展示提升设计提供依据。
(三)标识系统设施应简洁大方,尽量采用浅基础设计,不得损害遗址本体,其外观、色彩和体量应与文物及其环境相协调。
(四)应注重做好内容设计,考虑参观者游览的特点和偏好,明确标识内容的目标性与指向性,并确保科学、准确、通俗易懂。
(五)严格控制工程预算,进一步梳理并控制工程规模和范围,补充预算依据,科学编制预算。
(六)大型石刻、出土壁画、唐三彩、彩绘陶俑等的保护围栏、防护玻璃、文物解说牌等改造提升工程应按类别纳入不同的保护展示工程统筹考虑。
三、请你局组织专业机构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的有关规定,编制工程技术方案,委托或组织专业机构进行方案技术评审,并依据评估结论进行审批。
?
国家文物局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