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构 | 政策法规司 | 信息分类 | 文物法制建设 |
| 标题 |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520号(文化宣传类021号)提案答复的函 | ||
| 发文字号 | 文物政函[2016]1488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6-08-31 | |
文物政函〔2016〕1488号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央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提案”收悉,并由我局会同公安部办理,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各级公安机关加强与文物部门的配合,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文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整治文物单位周边突出的治安问题,积极推进博物馆风险等级达标工作,指导文物单位加强内部治安防范工作,有的地方还在文物单位内部或者周边设立了派出所或者警务室,及时查处发生在文物单位的治安、刑事案件,维护了文物单位周边的治安秩序,确保了文物安全。
各级文物部门利用文化遗产日等节庆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文物法制普及宣传活动;按照工作职责和要求,加强巡视检查,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各级财政投入文物保护的经费逐年增加,文物保护状况有较大改善,文物保护能力有所增强,文物保护水平逐步提高。全国文物安全部际联席会议定期就文物安全的重大事项和问题进行研究,部分省(区、市)也相继建立地方的文物安全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不断增强文物保护综合监管、联合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许多地方还出台了加强本地区文物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文物行政执法行为的标准和细则。比如湖北省文物局出台了《关于推行文物安全保护一处一策工作机制的意见》,要求各地根据文物保护单位所处环境、管理使用情况、安全风险等级等因素,按照文物建筑重点防火、古墓葬重点防盗掘、古遗址重点防破坏等防护要求,逐处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完整构建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文物安全管理网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监管和执法巡查工作,坚决遏制文物安全事故和违法犯罪案件多发势头,促进文物安全形势稳定向好发展。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出台的《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行政执法条例》以及《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州文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对加强本地区文物保护作了具体规定,对全面改进本地区文物工作作了具体部署。
为加强农村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大力开展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已经公布中国传统村落2555个,将其中2433个纳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并投入资金实施保护工程。国家文物局在中国传统村落中选取了270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集中成片传统村落,开展整体保护利用工作。首批51个、第二批100个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项目正在推进实施,今年正在启动第三批119个村落保护利用工作。
但是,由于文物行政系统普遍存在机构编制不足,执法队伍不健全,经费投入普遍偏低,致使文物行政监管、行政执法责任长期得不到有效落实。特别是越到基层,类似问题就越突出,地处偏远、分布零散、数量众多的农村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不力的状况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加强农村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已经成为当前文物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
我们赞同台盟中央对加强农村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有关问题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通过修订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支持各地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地方性法规,加强农村地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同时研究建立文物保护补偿制度,进一步完善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文物安全部门协调和联合执法机制。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文物保护责任评估机制,把文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文物保护网络体系,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改善民生之间的矛盾。采取积极措施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和利用,扭转文物保护被动局面,提升文物保护和利用水平,进一步发挥文物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感谢台盟中央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国家文物局
2016年8月23日
?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 010-5679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