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贯彻落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5-3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推动国家文物局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全面推进新形势下文物工作政务公开,提升国家环境治理能力,增强文物部门公信力、执行力,提高我局行政管理工作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工作任务

(一)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主动公开

1.推进重要文物政策法规公开。通过在国家文物局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出版政策法规汇编等方式向社会公开重要文物政策法规。(政法司负责)

2. 全面推进与公众利益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保留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保留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除保密及不公开内容外,全面推进在局政府网站公开局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结果和资质单位审批结果。完成年度博物馆名录备案公开工作,并积极推动全国各级博物馆落实公开任务。努力推动提案、建议回复公开工作。积极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情况的公开工作,涉及负面清单调整时,要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人事司、办公室、政法司、博物馆司负责)

3. 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任务,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各业务司室负责落实)按要求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做好局机关巡视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人事司、办公室负责);在年度通报的基础上,加大对文物执法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和频次。(督察司负责)

4.推进部门预算、决算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我局2016年部门预算、2015年部门决算及报表,并按统一要求对部门预算、决算中“三公”经费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办公室负责)

(二)稳妥完成依申请公开任务。

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依申请公开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予以书面答复,做到申请必复。在处理内容比较敏感、答复难度较大、社会效应预期复杂的申请时,牵头部门组织好协调会商。加强对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的评议,推动行政机关更好满足申请人需求。(办公厅牵头,会同各司室落实)审慎细致做好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防范恶意炒作。(政法司牵头落实)

(三)充分开展公众互动工作

5.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政策,牵头司室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审批(联合国务院其他部门出台文件时,文件起草部门负责报批解读方案),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由相关业务司室协调部主要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年底前局主要负责人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政法司负责)

?6.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环保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新媒体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政法司负责)

7.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健全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和专题新闻发布会制度,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注重加强政策解读的国际传播,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政法司负责)

(四)多方强化公开能力建设

8.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水平。按照国办统一部署和《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工作进程,及时修订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努力推进依申请回复格式化、机制化建设(办公室负责落实)

9.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建设。在国家文物局信息化十三五规划中,注重信息公开和共享平台的建设规划。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各级文物部门网站之间的协调联动,强化与中央和地方主要新闻媒体及新闻网站、重点商业网站的联动,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着力提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办公室、文物报社负责落实)

10.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适当增加政务公开工作经费,逐步通过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鼓励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努力推进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机关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强化全员政务公开理念。参加、组织新闻发言人、政务公开工作经办人员、政府网站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提升专业素养。(办公室、人事司负责落实)

三、落实工作相关要求

(一)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副局长刘曙光同志负责分管国家文物局政务公开工作。

(二)各司室要高度重视,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推进,明确一位司室级负责同志分管本司室政务公开工作,指定处室负责具体协调、组织工作,尤其是应明确专人,确保及时维护更新局政府网站公开内容。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加强对所涉行业信息公开的指导和支持。

(三)国家文物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着力研究解决我局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力争尽快见到成效。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分值权重。(办公室、人事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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