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文物保护与考古司 信息分类 保护工程
标题 关于赵州陀罗尼经幢抢险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
发文字号 文物保函[2015]2436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5-05-08

关于赵州陀罗尼经幢抢险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

2015-05-08

文物保函2015〕2436号

河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赵州陀罗尼经幢抢险加固工程立项报告的请示》(冀文物字〔2015〕4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赵州陀罗尼经幢抢险加固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该工程属抢险加固工程,应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等原则,保护文物及其历史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工程范围为赵州陀罗尼经幢文物本体。

(三)应加强前期勘察,明确经幢保存现状、主要病害类型和残损状态,量化破坏程度,分析病害形成原因。同时,应科学评估以往修缮工程中采取的灌浆补填、有机硅防风化、残损构件补配等措施的效果和科学性,在此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修缮措施,最大限度保留历史信息,确保修缮后文物的真实性。

(四)应进行全面、详细的地质勘察,明确赵州陀罗尼经幢地基的地质状况和结构稳定性,采取必要的监测手段分析幢刹倾斜的根本原因和发展趋势,论证拆安归位、扶正塔刹的必要性,细化相关措施。

(五)应以现状加固为主,严格控制工程量。应注意补配石构件的承重增加问题,结合地质勘察和地基加固统筹考虑补配问题,建议在不影响结构安全的条件下,尽量不补配新构件。采用化学试剂应慎重,进行必要的实验室和现场试验,明确成分配比和操作流程,确保文物安全。

(六)应制定完善的施工组织计划和应急预案。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工程技术方案,由你局初审同意后,报我局审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