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文物保护与考古司 信息分类 保护工程
标题 关于武冈城墙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
发文字号 文物保函[2015]2063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5-05-06

关于武冈城墙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

2015-05-06

文物保函2015〕2063号

湖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武冈城墙保护规划立项报告(新编)〉的请示》(湘文物报〔2015〕12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武冈城墙保护规划编制立项。

二、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明确文物构成及保护对象类型,重视文物历史资料的研究、收集,加强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的勘察与评估,厘清城墙、护城河和古城的空间格局关系,提出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规划措施。

(二)应注重保护古代城市防御体系和城市格局的完整性,科学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和控制指标,保护文物及周边环境风貌。已经拆毁的城墙段落,应在考古工作的基础上明确其分布范围,充分考虑城墙的完整性和景观视阈,合理确定保护措施。

(三)加强管理及展示利用的研究,明确文物利用的定位、方式和展示措施等内容。

(四)基础设施应根据文物和相关环境的实际需求进行规划。

(五)加强与相关上位规划的衔接。

三、请你局指导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具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的有关规定,做好武冈城墙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规划编制完成并经你局初审同意后,请将规划文本、图纸及相应的电子文档等报我局审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