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文物保护与考古司 信息分类 保护工程
标题 关于已略黄公祠保护规划的意见
发文字号 办保函[2015]436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5-04-28

关于已略黄公祠保护规划的意见

2015-04-28

办保函〔2015〕436号

广东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已略黄公祠保护规划的请示》(粤文物请〔2014〕2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关于文物认定和评估

(一)应进一步加强文物现状评估,明确保护对象,梳理已略黄公祠和周边城镇区域的历史发展关系。补充建筑上剪粘装饰的评估内容。

(二)应分析已略黄公祠与潮州市历史街区的关系,补充相关历史文化名城、历史街区等保护规划内容,协调关系,加强衔接。

(三)应分类评估周边小型加工厂对已略黄公祠的影响。

(四)补充评估现行保护区划存在的问题、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等。规划依据中应补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二、关于保护区划和管理规定

(一)进一步调整保护区划,合理划定保护区划的范围和具体边界。建议保护范围以现有围墙适当向外扩展,可容纳消防通道即可;已略黄公祠西侧和北侧区域应纳入建设控制地带。

(二)应结合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保护需要,加强对已略黄公祠周边环境风貌的保护和控制,明确相关规定和要求。

(三)进一步细化管理规定,管理规定中有关保护措施的内容应纳入其他相关章节。

三、关于环境整治及专项规划。周边区域的环境整治应突出历史街区的传统风貌和肌理特征,不宜拆改为广场或进行大尺度建设。

四、进一步校对、规范文字及图纸。

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所报保护规划进行认真修改、完善,按程序另行报批。

专此函。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