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 文物保护与考古司 | 信息分类 | 考古发掘 |
标题 | 关于桥陵下宫遗址保护展示工程立项的意见 | ||
发文字号 | 办保函[2015]432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5-04-27 |
办保函〔2015〕432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唐桥陵下宫遗址保护展示工程立项的请示》(陕文物字〔2014〕30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桥陵下宫遗址经考古发掘后已回填,立项报告中所提出的加固后原状保护展示的思路缺乏必要性与可行性,我局暂不同意唐桥陵下宫遗址保护展示工程立项。
二、桥陵下宫遗址保护展示可考虑回填保护与地表标识展示相结合的思路。
三、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桥陵保护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桥陵的保护展示工作,统筹考虑桥陵展示的整体布局,合理确定重要展示节点及展示方式。同时,请进一步加强对桥陵的日常管理和巡护,确保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