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文物保护与考古司 信息分类 考古发掘
标题 关于桥陵西南角阙及东南角阙遗迹保护工程立项的意见
发文字号 办保函[2015]431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5-04-27

关于桥陵西南角阙及东南角阙遗迹保护工程立项的意见

2015-04-27

办保函〔2015〕431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桥陵西南、东南角阙遗址保护工程立项的请示》(陕文物字〔2014〕27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桥陵西南角阙及东南角阙均有较大体量地面遗存,建设保护性展示厅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不足,且易对桥陵景观环境产生不良影响。我局暂不同意所报桥陵西南角阙和东南角阙保护工程立项。

二、所报工程立项报告尚需做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进一步做好桥陵西南角阙及东南角阙本体保存状况勘察,明确遗迹所面临的危害及其主要成因,为保护工程设计及实施提供依据。

(二)现阶段,该两处角阙宜做好相应的本体保护工程,可考虑对周边区域进行适当的环境整治。若确有展示需求,建议辅以必要的标识说明。遗迹本体保护宜以传统物理加固手段为主,遗迹顶部可做必要的防水工程。

(三)暂不同意建设大体量的保护性设施。

三、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根据上述意见重新编制桥陵西南角阙及东南角阙本体保护工程立项报告,按程序另行报批。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