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 文物保护与考古司 | 信息分类 | 考古发掘 |
标题 | 关于麻扎塔格戍堡抢险加固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文物保函[2015]3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5-02-10 |
?文物保函〔2015〕3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麻扎塔格戍堡抢险加固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新文物保发〔2014〕4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麻扎塔格戍堡城墙遗迹本体加固保护设计方案。
二、所报方案尚需做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麻扎塔格戍堡本体加固应贯彻最小干预原则,以现状加固为主,注意所采用加固技术手段的适用性和可识别性。
(二)应事先开展必要的考古调查、测绘和勘探,尤其应注意对遗址内部建筑遗存的发现、研究和保护。涉及考古发掘的,应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应进一步补充开展必要的地质勘查,明确遗址是否存在“基础不均匀沉降”,并提出有针对性、必要的保护措施。
(四)应补充说明不同加固方式的选择依据,并进一步明确灌浆与锚固相结合和仅灌浆加固的具体遗址部位。同时,应补充说明锚杆加固设计的计算依据和结构做法大样图,尤其是锚固、新旧结构结合部的连接结构做法。
(五)进一步评估对遗址城墙遗迹的植物夹层进行防腐处理在解决虫害方面的有效性,并据此对拟采取保护方式做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同时,应补充说明相应工程的具体做法。
(六)补充开展所使用的非传统材料的室内及现场试验,包括改性泥浆、灌浆材料、粘结材料、ACQ等,并补充详细的配比等技术参数。
(七)不同意使用聚氨酯防水卷材和土工格栅等对遗址地面进行大面积防排水处理,建议考虑场地排水等其他防排水方式。同时,墙基防水保护应在现有设计的基础上做进一步优化,确保工程效果。
三、请你局指导方案编制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应加强施工中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文物和人员安全。
四、如需申请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按程序报批。
五、请你局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加强麻扎塔格戍堡遗址的保护和管理,做好日常巡查和看护,确保遗址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