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 文物保护与考古司 | 信息分类 | 行政审批,世界遗产 |
标题 | 关于登封中岳庙峻极殿保护修缮方案设计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文物保函[2013]804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3-06-19 |
文物保函〔2013〕804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批登封中岳庙峻极殿保护修缮方案设计的请示》(豫文物[2013]9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如下:
(一)应基于文物本体的特点,深化完善峻极殿的价值评估。
(二)进一步加强勘察,补充完善对原材料、原工艺的研究及做法说明。
(三)细化勘察图纸,补充标注屋顶椽望糟朽的范围。
(四)峻极殿修缮工程应严格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的原则,严格控制屋面揭瓦的范围,尽可能保留原有构件,维护文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五)应对峻极殿东北角、西北角的上部结构的变形情况进行监测。如建筑结构相对稳定,可暂不实施拆砌墩接措施,可考虑对柱根进行防腐处理,防止病害进一步发展。如变形有进一步发展的趋势,可进行墩接,但应做好回砌墙体与原有墙体的衔接,避免产生新的收缩变形。
(六)进一步细化修缮设计说明,明确材料和要求。补充瓦面的具体做法和要求,说明局部揭瓦区域新旧瓦面的接合方式;补换木构件材质应与原有构件一致。
三、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施工中应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3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