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 文物保护与考古司 | 信息分类 | 保护工程 |
标题 | 关于罗川赵氏石坊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文物保函[2013]376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3-04-23 |
文物保函〔2013〕376号
甘肃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申请罗川赵氏石坊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报告》(甘文局发[2013]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罗川赵氏石坊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立项。
二、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应提高规划编制工作计划的针对性,并补充相应依据。
(二)补充说明规划范围。深化文物现状评估,如补充以前修缮工程对文物的影响评估、补充文物周边环境评估等,明确规划重点,提出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
(三)合理划定保护区划,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保护文物及其周边环境。
(四)注意该规划与当地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
三、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具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的有关规定,做好罗川赵氏石坊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规划编制完成并经你局初审后,请将规划文本、图纸及相应的电子文档等报我局审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