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 文物保护与考古司 | 信息分类 | 保护工程 |
标题 | 关于盐业银行旧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津湾广场二期9号楼工程的意见 | ||
发文字号 | 办保函[2013]795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3-10-22 |
办保函〔2013〕795号
天津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盐业银行旧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津湾广场二期9号楼工程的请示》(津文物〔2013〕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项目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盐业银行旧址的建设控制地带和天津市解放北路历史文化街区内,所报高度近300米的拟建项目对文物安全构成较大威胁,同时将严重破坏该历史文化街区的传统风貌,不同意该项目方案。
二、应根据《文物保护法》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此区域建设高度,在确保文物安全和历史文化街区空间尺度、建筑风貌的前提下,科学、统筹地考虑今后的建设项目。
三、请你局督促有关单位抓紧编制盐业银行保护规划,并依法按程序报批,为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有效保障。
国家文物局
2013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