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 信息分类 博物馆管理
标题 关于请支持中国艺术研究院开展古琴收藏情况调研的函
发文字号 办博函[2012]987号
成文日期 2012-12-26 15:07:55 发布日期 2013-01-04

关于请支持中国艺术研究院开展古琴收藏情况调研的函

2013-01-04

   办博函〔2012〕987号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文物局(文化厅),故宫博物院、中国国家博物馆:
  古琴艺术是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优秀代表,2003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一直致力于中国传统古琴艺术的抢救、保护和传承工作。为深化古琴艺术研究,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计划近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古琴文物专题调研。
  我局认为,开展古琴文物的系统调研,有利于古琴文物的保护利用,并将为古琴艺术的学术研究提供新的系统材料,是一项具有基础性意义的重要学术工作。
  希望各地积极协调有关文博单位对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的古琴文物调研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必要帮助,具体事宜由该研究所直接与有关文物收藏单位协商(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电话:010-64933343,联系人:程敏、董建国)。如需提用馆藏文物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文物安全。
  专此。



  附件:拟商请调研古琴文物部分收藏单位名单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