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 文物保护与考古司 | 信息分类 | 保护工程 |
标题 | 关于圣寿宝塔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文物保函[2012]1099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2-06-15 |
文物保函〔2012〕1099号
福建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圣寿宝塔保护规划申请立项的请示》(闽文物字[2012]110号)。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所报规划编制立项。
二、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深化文物现状评估和病害评估,加强日常监测,提出具体针对性的保护措施。
(二)合理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严格控制文物周边的建设项目,保护文物的环境风貌。
三、请你局指导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具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圣寿宝塔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规划编制完成并经你局初审同意后,请将规划文本、图纸及相应的电子文档等上报我局审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